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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陕西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(社区)任职

来源:陕西华图网校 时间:2013-04-1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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陕西公务员培训项目:公务员、事业单位、招警、法院、、军转干、选调生、村官、政法干警、三支一扶、乡镇公务员、党政公选等热门专业。

  一、选聘对象

  选聘对象为30周岁以下应届和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,重点是应届毕业和毕业1到2年的本科生、研究生,原则上为中共党员(含预备党员),非党的受院(系)及以上表彰的团干部、学生干部和“三好学生”也可选聘。专科毕业生应为中共党员(含预备党员)。选聘的高校毕业生中,中共党员比例和大学本科以上的比例均要达到80%以上。

  参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、团中央等部门组织的到我省农村基层服务的“三支一扶”、“志愿服务西部计划”等活动期满的高校毕业生,本人自愿且具备条件的,经服务所在县(市、区)相关部门推荐,符合上述要求的也可作为选聘对象。

  二、选聘条件

  1、拥护中国的,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,志愿到农村工作;

  2、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作风正派,有吃苦奉献精神;

  3、学习态度端正,社会实践能力强,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;

  4、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;

  5、身体健康,心理素质好,能适应农村工作需要;

  6、年龄在30周岁以下(1983年9月30日后出生的);

  曾受刑事处罚、纪律处分或有各类考试作弊行为者,不得报名。

  三、选聘数量

  2013年我省新选聘到村(社区)任职高校毕业生1782名,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1585名,专科学历197名。

  四、任职和待遇

  1、选聘到村(社区)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为“村级组织特设岗位”人员,系非公务员身份,聘期2-3年。到村(社区)任职高校毕业生是中共正式党员的,一般安排担任村(社区)党组织书记助理职务;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,一般安排担任村(社区)委会主任助理职务;是共青团员的,可安排兼任村(社区)团组织书记、副书记职务。

  2、到村(社区)任职高校毕业生工作、生活补贴为每人每年2.2万元,其中到50个艰苦边远县(市、区)农村任职的每人每年增发1000元津贴。每名到村(社区)任职的高校毕业生领取一次性安置费2000元。县(市、区)按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办法,为到村(社区)任职高校毕业生办理基本养老保险、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费用统筹保险,并按照《关于办理大学生村官重大疾病和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的通知》(国寿人险陕党发[2012]16号)文件要求办理重大疾病和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。同时,根据本地实际为女大学生村官办理生育保险。

  3、符合助学贷款偿还政策规定的,按照财政部、教育部关于印发《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》的通知(财教〔2009〕15号),本人可向所在学校申请办理在校期间助学贷款本息由代为偿还事宜。陕西省属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,在校期间助学贷款偿还政策向陕西省教育厅咨询。

  4、到村(社区)任职满1个聘期、当选并担任村(社区)“两委”副职以上职务、考核、实绩突出、群众公认的大学生村官,可通过公开选拔担任乡科级干部,其中特别的,可以破格提拔为乡科级正职干部;符合乡镇班子换届提名人选条件的,可按程序推荐作为换届提名人选。

  5、在村(社区)任职满2年,年度考核称职以上,具备选调生、公务员招考条件的,可参加定向招录选调生、公务员考试。

  6、在村(社区)任职满2年,年度考核称职以上,具备各级事业单位和各类企业录用(聘用)条件并参加招录(应聘)的,同等条件下录用(聘用)。

  7、任满1个聘期、考核称职、年龄未超过30周岁(截止每年9月底)的,可按有关程序续聘1期。当选并担任村(社区)“两委”委员及以上职务的,年龄可适当放宽。任满2个聘期、未当选村(社区)“两委”副职及以上干部的,原则上不再续聘。

  8、在村(社区)任职期满1年,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(聘用)后,在村(社区)任职工作时间可计算工龄和社会保险缴费年限。

  五、选聘程序(4月下旬至6月底)

  选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、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、笔试、资格复审和面试、体检和考察、报批和公示等程序统一组织实施。

  1、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(4月21日至4月27日)

  4月21日0:00至4月25日24:00前为网络报名时间,考生可登录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(http://www.shaanxi.gov.cn)或陕西人事考试网(http://www.sxrsks.cn)、陕西党建网(http://www.sx-dj.gov.cn)进行报名。考生要按照要求如实、完整填写个人相关信息,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(jpg格式,大小20k以内)。各市(区)委组织部在考生报名次日起2日内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,提出意见。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;对未通过审查的,应说明理由;对填报资料不全的,应注明缺失的内容,并退回报考者进行补充。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,审查通过后的报考岗位不得调换。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应及时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(http://www.sxrsks.cn)下载《陕西省2013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(社区)任职报名及审批表》,如实填写相关内容,用A4纸双面打印后由所在院系和学校党委组织部(或学校就业服务中心)填写推荐意见并盖章。考生在网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,凡有弄虚作假的,一经查实,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。

  各市(区)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2013年4月21日8:00至4月27日24:00,期间,报考人员可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。4月21日8:00至4月25日24:00,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可修改补充报考信息;4月26日00:00至4月27日24:00,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,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。

  4月28日24:00前为网上交费时间,考生要在资格初审通过后,在报名系统内通过网上银行支付50元考务费,付费成功报名有效,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付费的视为自行放弃报名。享受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考生,在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,可在4月28日18:00前持《陕西省2013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(社区)任职报名及审批表》和相关证明到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确认及免除考务费手续,逾期未办理免除考务费手续、未付费的视为自动放弃。完成网上付费和办理免除考务费的考生,应在规定期限内(另行通知)自行打印准考证,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、地点参加笔试。

  2、笔试(5月中旬)

  笔试的主要内容为党的十精神、中央有关“三农”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、涉农法律法规、农村工作常识和时事政治等内容。笔试采取闭卷形式,实行百分制。全省统一时间、地点进行,考场设在各市(区)(具体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)。

  考生可在考试结束15日后登录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、陕西人事考试网、陕西党建网查询笔试成绩。

  3、资格复审和面试(5月下旬)

  根据笔试成绩,按各岗位选聘名额1∶2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;不足1:2但高于1:1.5的,笔试人员全部参加面试;低于1:1.5的,按1.5:1的比例相应减少该岗位选聘数量,余出的选聘计划,各市(区)具体确定2-3天时间由考生自愿报名,根据成绩顺序调剂到本市其他县(市、区)岗位。面试前要对报考者所持证件及资料进行审查并与报考信息进行比对。资格复审没有通过的考生,取消面试资格。面试内容侧重考察考生的有关基本知识、综合分析能力、应急应变能力和处理工作关系的能力。

  考生笔试成绩占50%,面试成绩占50%,两项合计按总成绩确定体检人员。

  4、体检和考察(6月上旬)

  体检工作。根据考生总成绩,按从高到低顺序分岗位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员,参加体检人员数量与选聘计划的比例为1:1。体检由各市(区)委组织部根据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统一组织,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。

  考察工作。着重考察考生的政治表现、道德修养、学习态度、组织能力、纪律观念等情况。

  5、报批和公示(6月中旬)

  各市(区)委组织部根据考试成绩、体检结果、考察情况等,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,报省委组织部审批。

  省委组织部将拟选聘人员名单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上统一公示,同时公布监督投诉电话,接受社会监督。公示期间发现不符合选聘条件的考生,经查属实,取消聘用资格。

  6、聘用(6月下旬)

  各市(区)委组织部根据省委组织部的审批意见,向决定聘用的人员发出书面通知。聘用人员接到通知在10日内到所应聘的县(市、区)委组织部报到并签订聘用合同。如无特殊原因,在规定期限内未报到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。对出现的缺额,在1个月内可按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。

  附: 《陕西省2013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(社区)任职名额分配表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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